小泉太郎:啊,什么情况,当然是实话啦,
(2011-11-23 13:35) 
额。。。。那我实话跟你说把,你要做好心里准备
因为中国没有"同性恋"一说(更不会有"BL"...),书中便以"兔"作为代称。那时封建的社会思想是不容许同性XX的(会被认为是侮辱门第),所以也是一种隐讳作用性:雄的兔子可以和雄兔交配,也可以和雌兔交配,只是和雄兔交配不会受精。每一个兔子都是这样。说白了一点,就是只要是雄兔看到另一只或几只兔,不管是公母,都会去做就是了。所以在古代,人们不知道同性恋这个词,就用兔子来代替。
所谓“余桃”、“断袖”、“安陵”、“龙阳”等等,皆属文人雅士之语,至于古代的民间对同性恋还有不少俚俗之称,例如“相公”、“兔子”、“兔儿爷”、“像姑”、“小唱”、“香火兄弟”、“契兄弟”、“契父子”、“旱路姻缘”、“寡独书生”等等,而“契若金兰”、“菜户对食”等则是专指女同性恋的。
现在贬义上不再称同性恋(或者从事这项工作的男人)为“兔子”而是“鸭子”或者“MB”、“按摩先生”等等。
而对于性向不同于普通一般常人的,多称其为同性恋,玻璃,GAY,基佬或者拉拉、蕾丝什么的。